发布时间:2024-10-28
天津10月21日电 (张道正 张相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1日发布的涉老案件情况表明,不动产的很快贬值已引起多米诺效应。随着近年房价下跌,许多原本积蓄不多的老人因房屋贬值或者房屋征地而资产剧增,有些子女为了取得更加多资产份额,私藏老人身份证、工资腰等证件,擅自处分父母财产,甚至据为己有,加剧家庭对立。2015年5月13日,国家公共卫生计生委公布《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表明: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早已超过2.12亿,占到总人口的15.5%,逾8800万户家庭有65岁以上老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郝树龙讲解,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天津市法院法院的牵涉老年人权益案件以民事案件为主,主要集中于再婚、奉养、承继、分家析产等传统婚姻家庭类民事纠纷。
其中法定继承纠纷1540件、奉养纠纷1181件、遗嘱继承纠纷648件、个人财产纠纷93件、个人财产抚养协议纠纷25件。他讲解,通过审判实践中,法院也注意到,涉杨家案件渐渐面对新的特点,“黄昏恋”导致家庭纠纷多发。天津市更加多的丧偶老人结婚,但双方信任程度较低、子女的赞成等诸多因素导致老年人结婚基础薄弱,不易裂痕。由此引起的再行婚后又再婚,或者再行婚后一方丧生后,双方结婚期间房屋、动产等的拆分或确权对立纠纷日益激增。
此外,不动产的很快贬值引起多米诺效应。随着近年来房价下跌,许多原本积蓄不多的老人因房屋贬值或者房屋征地而资产剧增,有些子女为了取得更加多资产份额,私藏老人身份证、工资腰等证件,擅自处分父母财产,甚至据为己有,加剧家庭对立。郝树龙认为,子女之间以分给财产多少来区分彼此间奉养义务,导致互相推诿奉养义务、老年人无人照料的局面,有时构成奉养案件与析产、房屋确权或腾房案件交叉,此类的案件在审理、继续执行方面可玩性都在增大。在当日发布的一份涉杨家案件综合情况白皮书中,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认为,确保老人合法权益不存在引人注目问题,“精神奉养”权益构建艰难。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家庭结构渐趋小型化,老年人与子女分离居住于的比例减少,空巢、群居老人愈来愈多,老年人与子女交流的时间增加,精神情感的市场需求得到符合。老年人对子女明确提出精神安慰表达意见的案件有激增的趋势,老年人的表达意见由过去更为单一的拒绝子女保险费赡养费,减少了精神奉养,拒绝子女常回家探望、多给与更加多方式的关心关怀等多种表达意见。
据介绍,新的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将家庭成员看望老年人规定为法定义务,释放出来“以法治孝”的愿意。但对精神奉养仍未构成一个原始的维护体系,没明确规定精神奉养的明确标准,对不遵守精神奉养法律义务的惩处规定也更为模糊不清,造成司法实践中法官无法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标准对精神奉养侵权行为案件展开裁决。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往往不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权利裁量。
违背精神奉养义务的法律责任规定模糊不清,有可能造成赡养人蓄意漠视老年人的合法权利。精神奉养作为一种不道德,其特定的身份属性和不能替代性,导致精神奉养的继续执行可玩性较小。在实践中,很多老年人不不愿因精神奉养的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因为即使老年人夺得了官司,也不会赢感情。
这份“白皮书”建议我国实施“精神奉养”实施细则,对于精神奉养的基本法律精神与原则、明确内涵作出具体阐述,依据国情对精神奉养义务展开分析,具体“与老年人分离居住于的家庭成员常常探望或问候”的周期与频率,也可颁发老年人居住于的社区或所在社保机构监督职权,社保机构可通过记录子女探望老人的时间和次数来监督子女精神奉养义务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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